长沙市 | 2018年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来源:企业减负

阅读:784次

长沙市2018年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


一、《通知》的政策依据

《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企发〔2015〕8号)


二、申报主体

在长沙高新区注册的单位,且所申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10日前


四、申报注意要点

1、所报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2、所报项目成熟度高、竞争力强。

3、所报项目已正式投产,并产生了较为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关于申报长沙市2018年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促进我市能源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加快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根据《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及《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企发〔2015〕8号)有关规定,现组织长沙市2018年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及交通节能等领域的冷热电联产、中央空调系统节能、绿色照明、高效供配电系统、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节能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在长沙高新区注册的单位,且所申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对象如在知识产权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项目产权明晰,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整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产品的先进水平。

△ 项目成熟度高、竞争力强。项目技术成熟度高,转化和产业化条件完备,可提升本技术领域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

△ 项目已正式投产,并产生了较为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点击“用户注册”(在原平台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再进行项目申报)。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继续操作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将《长沙市2018年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平台。区管委会将对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二)初审

区管委会经发和财政部门按照审核流程申报单位的合法性、项目的真实性、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后,将项目材料报送至市能源局和市财政局。市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剔除多头申报的项目,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必要时组织对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三)专家评审  

市能源局组织对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专家评审过程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审专家从市政府能源专家库中进行抽取。


(四)政府审批

市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已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拟定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五)媒体公示

按程序对经市政府审定的项目在《长沙晚报》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市能源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四、申报要求  

△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 各申报单位所报项目必须真实、可靠。材料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并严格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对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3),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相关项目表及设计图纸除外),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王 新       

电  话:0731--89755296  

地  址:麓谷大道668号高新区管委会主楼401室


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平台的技术咨询)

电  话:0731—88665482


长沙市纪委驻长沙市财政局纪检组

电  话:0731—88667993

地  址:长沙市政府二办4楼490室


长能源〔2018〕38号关于申报长沙市2018年节能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通 知.doc(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